關于開展2021年市重點實驗室評估工作的通知發(fā)布日期:2021-10-26各區(qū)(市、功能區(qū)、西海岸新區(qū))科技主管部門,各市重點實驗室依托單位,各有關部門和單位: 為更好發(fā)揮市重點實驗室(以下簡稱“實驗室”)創(chuàng)新平臺作用,提高實驗室整體運行水平,提升我市高水平基礎研究與應用基礎研究能力,根據(jù)《青島市重點實驗室建設與運行管理辦法》(青科規(guī)〔2021〕13號),經(jīng)研究決定,現(xiàn)組織開展2021年市重點實驗室評估工作。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 一、評估范圍及評估方式 2021年評估范圍為智能制造、新材料等領域的25個實驗室(詳見附件1)。評估采取會